替市議員買票 里長判刑2年
時間:2015/06/25 點閱:894 發佈:三民區有元當舖
(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24日電)嘉義市許姓里長為協助支持的市議員當選,自掏腰包買票,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判決許姓里長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5年。
判決書指出,許姓里長去年5、6月間,透過5名友人提供可賄選名單,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代價,將錢交付5人行賄,共花費近10萬元替某市議員賄選。
許姓里長以及所支持的市議員,去年底選舉結果,雙雙順利當選連任。
由於許多里民認同許姓里長的政績,因而連署請求較輕刑責,且法官認為被告是為了還市議員人情,才自掏出腰包賄賂,並未替自己賄選,也無不法利益,審理時自白犯行,因此依法減刑。
許姓里長今天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5年,褫奪公權4年,並沒收9萬餘元賄款,同時必需支付公庫4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當選連任的許姓里長今天得知判決後,表示尊重司法,不會上訴。10406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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